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筑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尽快有序恢复正常运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有序推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根据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20号通告精神,现将我市建筑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尽快有序恢复正常运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建筑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经营工作。各建筑企业在严格做好企业机关内部和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管理,想方设法尽快恢复正常运营状态,确保承建的工程项目于2020年2月25日前全面开(复)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要会同辖区办事处,主动对接辖区内建筑企业,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确保建筑企业尽快恢复正常运营状态。
三、分类做好建筑企业督导服务工作。对2019年建筑业产值3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由市城建局负责,市建筑企业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对口服务。其中,对2019年度郑州市建筑业总部企业培育对象,将建立联络员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一企一策”开展精准帮扶,全力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承建项目开复工建设。对2019年建筑业产值3亿元以下的建筑业企业,由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具体负责,建立台账,做好对口服务。
四、进一步畅通信息对接机制。各建筑企业全面梳理当前企业机关人员到岗情况、承建项目开复工进展情况以及在用工短缺、机械材料供应、防疫物资准备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电子版报告,于2020年2月24日(下周一)下班前对口报送市、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其中,建筑业产值3亿元以上企业发送至市城建局建管处zzsjwjgc@126.com邮箱,年产值3亿以下企业报送至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市城建局联系人:张威 67188920、67188921
市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杜国栋 67188891、67188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