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点意见
此次国常会表示,棚改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应更好体现住房居住属性,并提出这三点意见:
1.确保按时完成全年棚改任务
按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新三年棚改计划,督促各地加快开工进度;
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保证分配公平。
2.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
坚持将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
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
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3.科学确定2019年度棚改任务
各地要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确定2019年度棚改任务;
保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水平不降低;
有序加大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力度;
对新开工棚改项目抓紧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
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对棚改建设用地在新增用地计划中予以保障;
通过拆旧建新、改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早日住进新居。
此次国常会明确的要求。其中部分可能会由相关部委以正式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进一步细化:
1、会保留棚改货币化安置。但更强调因地制宜,根据地方库存及价格情况等,合理确定安置方式。
此次会议明确为,对于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或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2、棚改可以继续举债,近日住建部明确提出“不盲目举债铺摊子”,意即不能继续采取激进方式举债实施棚改,但未明确禁止,也未明确以棚改债替代棚改举债。
3、严格棚改范围和标准,不得借棚改之名行非棚改之事。
此次会议明确为“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也就是说合规且合理的棚改举债应当不会被一刀切。会议也提出要有序加大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力度。
同时,会议也要求对新开工棚改项目抓紧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对棚改建设用地在新增用地计划中予以保障,体现了有保有压、因地制宜的政策思路
4、棚改进度要求不变。国务院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全年棚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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