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开发缘何会兴风作浪?
我刚才听蔡总用到两个词:一个是“兴风作浪”,一个是“推波助澜”。对这两个词,我的感受比较深刻,这两个词基本上把郑州的商家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引领到了对一些问题进行深刻探讨的层面,包括李总谈到在选点布局的时候的一种无奈。
开发商在做商业地产项目过程中,没有太多地做他们应该做的事,这使得商家很为难。同时还抢占了一些市场份额,这是个不好的结果。因此,我认为,蔡总肯定是希望商业地产,能够对我们城市的商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那么,为什么现在有一些开发商项目变成兴风作浪?原因有三:第一没有尊重商业市场;第二没有尊重商业;第三也没有尊重商人。当房地产开发商既不尊重商业,也不尊重商人的时候,做出来的项目,不能叫做商业地产,充其量是一个想做这个项目所构想的房子。如果真的做成那个东西,我觉得唯一的一个原因是水平不高,经常干一些自己干不到的事。
作为宇通来讲,也做了一些商业地产项目,包括郑州的百年德化和许昌的思故台商业街。所谓商业地产一定是商业加地产。在商业与地产的关系中,一定是地产服务商业,而不是地产随着商业,应该是某一个城市某一个区域需要商业。如果在某一个城市能够做到这一点,一切就变得非常简单。而现在很多商业项目,变成了先有项目后有房子然后再找商业,这个结果就不好了。地产人一定尊重市场、尊重商业,最终尊重商人,这样你的商业地产一定会做得好,否则不行。
不要“妖魔化”商业地产商
我想申诉的一点,包括在座的各位,首先不要“妖魔化”地产商。我们都是河南人,我们特别反对“妖魔化”河南人。作为地产商的一员,我也特别反对“妖魔化”地产商。
我们做项目的时候,不能说是呕心沥血,至少也是卧薪尝胆,在做商业地产的项目过程中有那么多的金融工具可以使用,为什么不用呢?在我们河南郑州目前的水平下,我们也想去用,但根本就没有地方去用。现在我们常说地价的问题,郑州的地价决不是单个商业地产项目的原因导致。“物以稀为贵。”做商业地产的价格一定与资金支持有关系,如果售价在租金的范围之内,经过几年的培育能够达到大家最高水平,售价高就很好。我们在衡量价格的时候不能简单地以数字判断它的客观性,而应该追求数字背后的原因。
商业地产如何推波助澜?
就商业地产和商业两个行业来讲,它属于大产业类型。地产从上世纪90年代初到现在只经历了十几年的时间,面对商业地产幼稚得不得了,后来地产的发展很快,毕竟是现代的商业社会发展很快。但不论怎么讲,商业和地产的结合过程中一定是地产向商业学习,做商业地产的人一定是向做商业的人学习,地产这个行业也一定是向商业学习。
今天河南商报社组织这样一个交流活动,我相信,其初衷一定是希望商业和地产之间更好地结合起来,既满足地产开发的要求,同时也满足商家的经营要求,共同促进事业的发展。因此任何一件事,都不能放在相对窄的地方上看问题,包括商业地产对商家引入的问题,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做项目的时候一定考虑商业服务功能等,都不能片面地看待。
另外一点,我们不要把商业地产这样一种房地产的种类,从整个房地产的里面剥离出去,这样也有问题。商业地产项目只是整个房地产项目中的一个分支,无非是做地产的人都向做商业的人学习,使地产的行业更符合商业的运作,也能够与商业更好地结合,共同营造和谐社会。我们的各个对象,比如经营者、投资者和消费者,包括自己,都能够在开发过程中实现了应该实现的,做到我们应该做到的,最终为社会和老百姓提供一个既能够购物又能够休闲的场所。